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从2022年3月1日起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开始发放。请考试成绩合格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与财政部门联系证书领取事宜。具体领取时间、地点,请考生咨询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股)。联系电话如下: 蕉城:0593-2937662,东侨:0593-2931908,福安:0593-6553206,福鼎:0593-7856252,...
各位福建会计人员: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福建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闽财会〔2019〕1号)的规定,福建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正式开始,请各位会计人员尽早完成。一、福建会计继续教育范围福建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在福部、省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