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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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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7-18 10:42作者:福建会计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开展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选拔培养.jpg


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根据《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21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我省报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省人民政府及其所辖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或者大型科研院所、高校、医院担任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或副职。
(三)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应为1979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六)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已参加过或正在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各类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培养。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二、选拔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申请者按要求填写《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并同时提交《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表》所填内容逐一核查,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鉴定意见(鉴定意见还应包括是否同意推荐报名人员参加培养),并分别在《申请表》的“近5年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和“单位推荐意见”栏以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单位推荐意见”栏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省直单位的申请者将材料报送至省直主管部门,省级以下大型科研院所、高校、医院等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材料报送至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财政局或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2.资格审核。省直主管部门、各设区市财政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按照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填写《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报名信息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见附件2)并盖章,于2024年8月23日前将《统计表》《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并同步将电子版《统计表》《申请表》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福建省财政厅(邮编:350001);电子邮箱地址:fjczkjrc@163.com;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董志华0591-87097569,李昂0591-87097318。
(二)选拔考试
1.笔试。申请者通过财政部资格审核后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范围包括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上进行答题,考试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周六)上午8:30—12: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和试卷进行审阅,根据申报材料审核成绩和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将在财政部网站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初步安排在2024年10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入选名单
面试结束后,财政部根据申报材料审核、笔试、面试三项成绩,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拟入选人员,书面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示拟入选名单,征求意见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三、培养时间与地点
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培养周期为3年,培训地点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学院通知。
四、培养方式
主要采用集中培训、实践研习、在职自学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帮助学员提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相关的能力素质。
(一)集中培训。每年集中培训20天,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等方式为主。
(二)实践研习。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学员到有关单位实地考察、研究,学习先进管理经验,撰写研究报告。
(三)在职自学。通过培训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集中培训结束时,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指导学员理论联系实际,深化培训内容。
(四)搭建平台。通过提供网络教学以及邀请学员参加论坛、座谈等活动,搭建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
五、学员管理
(一)档案管理。建立学员档案,系统记载学员在培养期间的学习、科研等情况。
(二)考核管理。建立考核体系,根据学员集中培训、实践研习、在职自学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核。
(三)毕业管理。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予以毕业。学员毕业时将颁发毕业证书。取得证书的人员,将优先被聘为财政部会计改革及政策制定咨询专家,可优先申请财政部课题,参加高级会计师或正高级会计师评审予以优先考虑。
在培养期间或培养结束后,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或本人所在单位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或在培养期间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淘汰或除名。
六、经费保障
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的选拔、培训、管理等费用由财政部承担。学员的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附件:1.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申请表
     2.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报名信息统计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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