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会计继续教育可以跨年累计学分吗?有什么特殊规定?

 二维码 834
发表时间:2025-07-04 09:10作者:福建会计来源:本站原创

会计提问:

莆田市会计继续教育可以跨年累计学分吗?有什么特殊规定?


莆田会计:

莆田市会计继续教育学分原则上不能跨年累计,每年需单独完成90学分要求。但有以下特殊规定:当年度取得的超额学分(最多30分)可结转至下一年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通过的,可抵免当年继续教育学分;发表会计专业论文(需在CN刊物发表)可抵免2年学分。需注意的是,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分)必须当年完成,不能跨年累计。建议会计人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避免年底集中学习造成系统拥堵。


关联服务

莆田市会计继续教育.jpg

会计登录
登录
热门服务
公众服务
福建会计立刻扫码
加入福建会计大本营
及时获取最新通知
大家在看

大家在看

副标题

Copyright © 2008-2026│FJKUAIJ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福建会计 服务福建│邮政编码: 350000
主办: 福建会计网│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