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各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会计法》“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4〕3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管理办...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管理,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4〕35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会〔2019〕1号)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于2024年9月26日上线试运行,由于试运行期间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数量激增,为保障会计人员参加年度继续教育的需求,积极回应会计人员诉求,现将我省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截止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2月28日。特此公告。福建省财政厅2024年11月18日
各位福建会计人员:您好!欢迎参加福建省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1、接福建省财政厅通知,福建省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于2024年1月1日开始。2、福建省2024年度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尚未完成的请抓紧时间。(快捷购买入口>>)3、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前,务必完成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入口>>)4、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团体报名...
2024年度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快捷购买入口>>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4〕35号)和《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自2024年9月26日起,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会计人员属地关系调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优秀考生管理、会计职称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会计人员奖惩登记管理、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管理、会计法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