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详细说明2025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由省财政厅上传至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2024年9月26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试运行前已登记在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的继续教育学分,由会计人员凭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个人档案中的“继续教育信息”截图进行学分申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已有相应记录的无需重复申报),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二、相关链接1、全国会计人...
1、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查询2、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继续教育查询3、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购买入口
各区财政局,各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会计法》“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4〕3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管理办...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管理,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4〕35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会〔2019〕1号)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于2024年9月26日上线试运行,由于试运行期间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数量激增,为保障会计人员参加年度继续教育的需求,积极回应会计人员诉求,现将我省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截止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2月28日。特此公告。福建省财政厅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