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厦财会〔2019〕10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内容指南 培训课程内容: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每学时折算3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2021年公需科目内容指南: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21年公需科目的学...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 各地举办面授培训应贯彻落实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举办会议、会展及考试活动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由主办单位...
今后,在厦门要报名参加中级、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等的会计从业人员,必须提供相应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若往年未参加继续教育,将没有资格参加相应的职称考试。为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厦门市财政局会同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去年2月底修订出台了《实施办法》,明确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实施办法》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
为更好地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网络继续教育服务,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我厅对有意向承担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对接资料进行核实、平台对接、测试的工作,现将已完成对接的第三批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为更好地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网络继续教育服务,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闽财会〔2019〕1号)、《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闽财会〔2019〕5号),我厅对有意向承担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对接资料进行核实、平台对接、测试的工作,现将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