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宁德会计人员: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福建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闽财会〔2019〕1号)的规定,宁德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正式开始,请各位会计人员尽早完成。一、宁德会计继续教育范围宁德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各区财政局,各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会计法》“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4〕3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管理办...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管理,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4〕35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会〔2019〕1号)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
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开始颁发,请成绩审核合格的考生于2025年3月31日前(上班时间,不含双休日)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原报名审核点所在财政部门领取资格证书。具体领证事宜考生可咨询当地财政局会计股(科)。联系电话如下:蕉城:0593-2937662,东侨:0593-2921096,福安:0593-6553206,福鼎:0593-7856...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及福建省会计考办“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福建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宁德考区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报名条件1、基本条件。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